0991-3758914
2026.08.13
“新商大讲堂”支招新疆民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未来5年—10年是民营企业制度建设的‘窗口期’”“从完善治理结构到文化体系建设,民营企业有六大任务”……8月7日,在自治区工商联举办的“新商大讲堂”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颖琦以“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实践与案例”为主题,向新疆民营企业家进行宣讲。活动采取“主会场+线上直播”形式,来自我区各级工商联直属商(协)会及民营经济组织的代表5000余人参加。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及202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都对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部署并提出要求。 李颖琦在宣讲中系统解读了民营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从党建引领、股权优化、组织变革到管理提升等方面的难点,结合相关案例,给出了具象化的改造思路,为我区民营企业破解治理难题、提升管理效能提供了实操指南。 目前,新疆一批民营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率先探索,狠抓制度建设,优化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取得良好成效。但新疆民营企业多数仍处于从传统经验管理向现代科学治理转型的阵痛期,家族企业面临代际传承、股权集中等现实挑战,推动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自治区工商联要求全区各级工商联执委企业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对照企业自身股权架构、决策机制、内控风险等,进一步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刘斌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于民营企业而言不是“额外负担”,而是转型必答题。全区各级工商联执委企业要发挥主人翁意识,在党建赋能生产经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先行先试、走在前列、作好表率,以点带面带动全区民营企业整体治理水平提升,将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

来源:新疆日报
2026.08.13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关键技术攻关支撑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6〕363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区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批揭榜挂帅围绕未来产业、装备制造、信息技术、通信、人工智能、消费品6个方向,系统布局24个专题,具体如下: (一)未来产业方向:设置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技术、原子级制造技术、生物制造高性能分离纯化装备、类脑智能、激光制造前沿技术5个专题。 (二)装备制造方向:设置节水技术装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文物保护装备、先进电力装备技术、汽车行业绿色制冷装备5个专题。 (三)信息技术方向:设置工业专用软件、大数据技术、元宇宙技术、金融信息技术、虚拟现实技术5个专题。 (四)通信方向:设置通信设备、算力高质量发展技术、信息通信业数据要素利用技术、基础电信网络安全科技创新技术4个专题(其中,基础电信网络安全科技创新技术专题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五)人工智能方向:设置基础底座技术、赋能应用技术、智能产品装备、共性基础支撑技术4个专题。 (六)消费品方向:设置化纤油剂技术1个专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已列入前期揭榜优胜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应在所申报专题领域具有较好的研发积累和技术基础,具备支撑任务攻关的场地、设备、人员等要素以及技术研发、实验验证、仿真测试、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条件。涉及应用示范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用户单位或市场前景。申报主体还应符合所申报专题指南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鼓励企业、科技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等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每个申报主体每个专题申报不超过3项任务,每个任务最多提交1项申报。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分为线上申报、线下申报两种方式,各专题具体申报方式以对应申报指南要求为准。 1.线上申报。原子级制造技术、激光制造前沿技术等5个专题采取线上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应根据所选方向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填报线上申报系统(系统入口详见对应申报指南),同步填写推荐汇总表,按推荐渠道报送。 2. 线下申报。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技术、生物制造高性能分离纯化装备等18个专题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应根据所选方向申报指南有关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同步刻录数据光盘(含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按推荐渠道报送。 (二)推荐途径 1.中央驻疆企业可通过所属央企集团或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二选一,不得重复申报)。 2.自治区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3.其他申报主体按属地原则,报送至所在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后统一推荐报送。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申报主体须于2026年8月18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并报送至推荐单位。 2.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遵循“英雄不问出处,谁有本事谁就揭榜”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初审推荐工作,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避免简单以企业规模、知识产权数量、人才“帽子”数量等评价项目质量。 3.请各地(州、市)于2026年8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数据光盘统一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质量处及对应负责处室。 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推荐项目进行复核遴选后,统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推荐名单。入围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揭榜挂帅申报工作,充分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主体参与申报,扎实做好申报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请各地立足地方发展优势和特色禀赋,在政策资金支持、场景开放、应用推广等方面为入围和优胜单位予以支持,保障揭榜任务顺利完成。 (三)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通知及各专题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光盘内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线上申报信息须与线下材料统一,严禁弄虚作假、夸大不实。各地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规、完整规范。 五、联系方式 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对接申报工作,各专题对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责处室联系方式如下: (一)总体申报咨询 科技质量处  周佳运  0991-2801354 (二)分专题业务咨询 1.未来产业方向: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技术、类脑智能专题、原子级制造技术、激光制造前沿技术专题;人工智能方向:基础底座技术、赋能应用技术、智能产品装备、共性基础支撑技术专题 联系人:科技质量处  周佳运  0991-2801354 2.装备制造方向:节水技术装备、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文物保护装备、先进电力装备技术、汽车行业绿色制冷装备专题 联系人:装备工业处  申群凤  0991-2801043 3.未来产业方向:生物制造高性能分离纯化装备专题 联系人:消费品工业处  许 静  0991-4523769 4.信息技术方向:工业专用软件、大数据技术、元宇宙技术、金融信息技术、虚拟现实技术专题 联系人:软件服务业处  曾 津  0991-4515131 5.通信方向:通信设备、算力高质量发展技术、信息通信业数据要素利用技术、基础电信网络安全科技创新技术专题 联系人:信息化推进处  李 星  0991-4526703 6.消费品方向:化纤油剂技术专题 联系人:石油化工和油区工作处  张仔纬  0991-2800583

来源: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2026.04.14
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服务中标 结果公告

一、中标人信息 项目名称: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服务 中标人:乌鲁木齐九创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95万元 二、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乌鲁木齐九创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1950000(元);投标报价得分:8.67;商务技术部分得分:72;合计:80.67;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疆洪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75000(元);投标报价得分:7.33;商务技术部分得分:62;合计:69.33;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疆晨星铸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78500(元);投标报价得分:57.67:商务技术部分得分:6.33;合计:64;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 联系人:潘玉芳 电  话:0991-3733473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

来源: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6.03.27
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引入第三方中介专业服务公司,追踪进度并协调决算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复杂问题处理效率,提供推进项目决算服务方案,按业务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专项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相关服务业绩(工程咨询、审计或财务代理等)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投标人自行网上查询,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3月27日10时30分到2026年4月3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二楼服务中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3日 16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秦基大厦18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6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秦基大厦18楼 七、其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获取投标文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3条相应证明资料,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二楼服务中心获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均需在获取文件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二楼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晓娟、潘玉芳 电话:0991-3775052      13369675005  

来源: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6.02.27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进一步激发我区知识产权创造活力,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深入实施,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6年度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产业; (二)油气生产加工产业; (三)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 (四)绿色矿业产业; (五)粮油产业; (六)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 (七)绿色有机果蔬产业; (八)优质畜产品产业; (九)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十)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系统化; (十一)其他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 二、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 (二)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可靠,有标准的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持有者或合法使用者;服务机构具备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的服务条件; (四)具备专利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包括实施场地、必要的设备、一定的自有资金、科研创新条件和研发队伍等)。 三、申报项目类别 (一)专利转移项目 通过专利技术转移工作,推动专利技术从高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生产市场化的转移,使之成为企业产业转型提升、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方式,提升关键技术掌控能力和产品的技术附加值,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需推动完成一定数量专利的转让许可、开放许可声明及达成备案。 (二)专利转化项目 将专利成果产业化、创新成果专利技术转化至企业的生产应用中,推动发明创造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知识产权培训,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促进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需培育一定数量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完成一定数量专利的转让许可、开放许可声明及达成备案。 (三)专利导航类项目 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应用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当中,实施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专利导航,建立专利特色行业数据库,实施专利信息智能分析服务,建设产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需完成相应产业领域一定数量的软课题研究、分析报告、论文及信息稿件等工作。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推荐程序 (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专利转移类 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转移项目申报书》(附件1)。 2.专利转化类 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转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 3.专利导航类 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3)。 4.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4)。 5.其他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准备一式三份,由各相关委办厅局统一推荐申报。 (二)申报推荐程序 1.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类别(专利转移、转化、导航)分别填写自治区实施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各相关委办厅局或所属地(州、市)市场监管局。 2.各相关委办厅局及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总,并按《2026年专利实施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5),填写《推荐项目汇总简表》(附件6),并于2026年3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带公章)统一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同步寄送。推荐单位自行留存1套申报材料。 3.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评审,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综合考虑申报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等因素,抽查部分项目实地审核后,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联系人:聂强,刘安娜 联系电话:0991-2811256,0991-2824776 电子邮箱:nieqiang@xjaic.gov.cn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30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2026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区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2026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价格秩序,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要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强化价格自律,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重要民生商品服务稳价保质工作,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可辨、货签对位准确、标示醒目易见。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网络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不得借节日高峰或灾害天气哄抬价格;药店要保持感冒发热类、抗病毒类等常用药品价格稳定,严格执行药品明码标价。 五、餐饮经营者应规范“年夜饭”预订服务,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允许单点或选择套餐,套餐应详细列明包含菜品及收费明细,不得强制收取未列明费用,严禁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住宿经营者应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涨价、临时加价、增设未公示费用。 六、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不得通过“园中园”等方式变相涨价,不得捆绑销售、强制服务;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要规范明码标价;滑雪场应公示门票、租赁服务、教练指导等收费项目及标准。 七、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高速公路服务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费应做好明码标价。 八、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进行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九、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经营者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价格自律,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低收入群体享受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等,严禁因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导致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发生。 十、行业协会、商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严禁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积极引导行业经营主体合法经营、良性竞争,共同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温馨提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相关价格违法线索,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