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经贸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企〔2009〕5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1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1号)规定,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制定了《2019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019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