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企业:
为贯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2016〕22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和《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方案》(新政发〔2016〕6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企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现就开展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入库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
(一)入库培育潜力企业应在经开区注册及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时间两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二)生产经营证照齐全,依法纳税、环保达标、安全生产合规、产品质量合格、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质量事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具备专精特新企业其中一项条件,经过培育能发展成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特征如下:
1.专业化。专注核心业务,具有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具备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3.特色化。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性特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新颖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二、组织入库
(一)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经开区从入库企业中择优推荐上报。申报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纳入经开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进行培育管理,未入库企业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经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的数据管理。建立“专精特新运行监管机制,及时掌握运行动态,倾听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后备“专精特新”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入库申报、监督审核工作,对不符合的进行企业清退出库处理,清退企业如条件符合要求,可再次申请入库。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要求填报“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
(二)区经发委联合经开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企业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确定入库培育名单;
(三)按照程序对符合专精特培育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布。
四、培育措施
(一)资金支持。对成功认定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经开区财政给予资金资助。优先推荐国家、自治区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经开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专精特企业重点倾斜。
(二)组织参加各类展会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入库企业参加自治区乃至全国行业性的展览展示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企业与大中型企业配套合作项目,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
(三)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专场融资对接活动。联合金融办、银行等部门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合作交流活动。缓解“专精特新”企业资金周转难等问题。
(四)完善支持服务。借助服务资源优势,开展惠赠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五)加大创新能力建设扶持。以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为抓手,加强与大院大所、知名高校的联系合作,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精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成果对接服务。
五、上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月27日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一式两份上报至区经发委 隗强处;电子版发送邮箱349800354@qq.com;联系电话13579887234。
附件: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