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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2018-04-17 12:05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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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好科技精准扶贫专项,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宏观调控和顶层设计,落实精准发力,实现扶贫工作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设想和目标

按照“服务团包村,特派员联户”的总体思路,组织动员科技特派员和“三区”人才等形成服务团,与贫困村建立一一对应的帮扶关系。通过专家组团、技术成套、精准发力,全面开发贫困村新产业、新技术潜力,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017年至2020年,组建100个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到100个贫困村进行对口帮扶,示范推广100-200项技术成果,建立100个技术成果示范基地或合作社,带动300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

二、工作原则

1.精准识别,因户施策。联合当地扶贫办、“访惠聚”工作队,依照因病、因灾、因残、缺资金、缺技术、缺土地等主要致贫原因对贫困户进行细化分类,因户施策,为科技精准扶贫打牢基础。

2.需求导向,精准组团。围绕贫困村在生产、生活和产业发展过程中最紧迫的科技需求,按照区分专业、均衡搭配的原则,为每个贫困村选派适宜的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为精准帮扶提供技术支撑。

3.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服务团每个成员结对帮扶一定数量的贫困户,签订协议,明确任务。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选准致富产业、传授实用技术,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实现“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确保贫困户脱贫。

三、重点任务

1.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脱贫致富能力

引导贫困户利用互联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微信等手段,获取信息,打开视野,开发市场,由传统思维逐步向现代农民方向转变。

发挥特派员的“一技之长”,结合生产实践,对村两委负责人、种养殖大户、致富能人、农民技术员等开展农村先进适用技术和创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支撑当地经济发展、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的能力。

重点选择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对其进行符合当地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使其掌握1项就业技能,实现技能和收入“两提高”。

2.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助力产业发展

针对制约贫困村、户现有产业发展的技术问题,开展上门技术服务和指导,通过推广绿色高效种养植模式、品种改良、测土配方等技术手段,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提高农产品品质,帮助贫困户增产增收。

通过技术支持、基地示范等方式,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引导和扶持贫困户开发特色种养殖业、设施农业、涉农服务业、民族手工业等,拓展增收致富新路径。

3.建立合作组织,壮大村集体经济。

强化项目和资金引导,推动村集体、种养殖大户和致富能人等发展,依托村优势产业成立合作社或形成下游加工企业,吸纳有积极性的贫困户入社(企)和就业,降低个体生产经营的风险和成本,增加其工资性收入,为贫困户形成“造血”机制,实现持续脱贫目标。

积极促进合作社(企业)、贫困户生产经营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发展“订单式”农业。通过帮助组建营销组织和队伍、建立电子商务等途径,促进农产品销售,有效增加贫困户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为贫困户办事服务的能力。

四、组织实施

1.贫困村入选条件:

(1)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以上,贫困户档案信息齐全。

(2)有驻村“访惠聚”工作队,工作队积极主动参与脱贫工作。

(3)村集体有初步的产业发展计划和科技需求。

2.自治科技厅负责征集适宜贫困村推广的技术成果,组织编制《科技精准扶贫专项适宜技术成果目录指南》(以下简称《目录指南》),作为各个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的技术储备。

3.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联合扶贫部门、“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按照要求推荐重点贫困村,结合每个村的产业发展情况,凝练科技帮扶的需求信息,汇总上报自治区科技厅业务处室。

4.自治区科技厅根据各县市上报的总体情况,统筹安排,在自愿组合的基础上,为每个贫困村选派3~5名区、地级科技人员和1~2名本县(市)科技特派员(或致富能人、种养殖大户)共同组成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服务团选拔1名业务强、会管理的人员担任组长。

5.服务团与贫困村进行对接,签订合作协议书,制定2017年~2020年帮扶计划。根据帮扶计划,填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扶贫行动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经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扶贫部门审查后上报自治科技厅。

6.自治区科技厅根据任务书,给予每个村50万元左右的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团按照合作协议书和任务书开展帮扶工作,实现脱贫目标。

五、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服务团成员全部纳入国家“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进行管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补助,以保证正常开展工作。扶贫专项资金可用于技术开发费、技术应用示范费、科技服务费、培训费等,适当补贴贫困户购买生产资料、入股合作社、参加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充分调动贫困户脱贫积极性。

2.政策保障。服务团成员享受《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行动实施意见》有关政策,优先推荐承担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科技项目。对于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特派员以及单位,自治区各类科技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3.制度保障。服务团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县市科技局和“访惠聚”工作队的作用,加强对贫困户脱贫进展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切实推进帮扶工作落实。

4.宣传保障。利用厅网站、新疆科技日报、“新疆科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科技扶贫”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科技特派员扶贫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


附件:
附件.自治区科技特派员扶贫行动实施方案(试行).doc